我所获得2010-2011年度“市级文明单位”称号(图)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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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湖州市委、湖州市人民政府授予我所2010—2011年度“市级文明单位”称号。所党委书记严丽英代表单位参加了授牌仪式。
近年来,我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,在“内强素质、外树形象”上下功夫,领导班子坚强有力,思想政治教育扎实推进,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不断增强,文化建设彰显特色,并将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,结合开展“创先争优”活动、“三好一满意”活动等,进一步深化精神文明建设,全面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和单位的整体形象,带动了单位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,在保障人民健康,构建“民本卫生、和谐卫生”中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我所将以“市级文明单位”的荣誉称号为新起点,继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,并以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单位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。
党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