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皮防所关于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
根据卫生厅文件精神,结合本所工作实际,定于2012年2月份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,实施方案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以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为依据,坚持党要管党、从严治党的方针,按照“讲党性、重品行、作表率”的要求,紧密联系本单位党员队伍的思想实际,扎实有效地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。通过评议进一步弘扬正气,切实解决当前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
二、基本内容
开展民主评议党员,要组织党员对照党章和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,对照“创先争优”承诺内容和践诺情况,认真检查个人履行党员义务、行使党员权利、执行党组织决议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的情况,从思想、学习、工作、纪律和作风等方面查找问题,分析原因。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,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基本内容是:
1、理想信念方面。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,自觉实践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在政治上、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。
2、学习方面。是否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,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、指导实践;是否自觉参加党内开展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,联系实际解决自身的不足;是否勤奋学习专业知识、经济法律等有关知识和技能,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。
3、工作方面。是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履岗尽职,务实清廉,勤奋实干,勇于进取,创造一流工作业绩。
4、遵纪守法方面。是否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章,遵纪守法,做到依法行医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,勇于同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作斗争,起到表率、示范作用。
5、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。是否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,严格要求自己;是否坚持求真务实,牢记“两个务必”;是否密切联系群众,关心群众疾苦,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、做好事和解难事,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;是否带头遵守职业道德、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公民道德规范,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。
三、方法步骤
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2010年、2011年的党员情况进行民主评议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党委领导下,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,方法步骤是:
1、准备阶段(2月6日---2月15日)。各党支部提出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方案,明确具体计划、时间、要求和重点要解决的问题,并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,搞好动员部署。
2、集中学习阶段(2月15日---2月18日)。组织党员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基层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细则(试行)》等党内规定。通过学习,使广大党员进一步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,增强参加和搞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自觉性。
3、总结自查阶段(2月15日---2月18日)。党员要按照评议的内容和要求,对照党员标准,认真进行自我总结,肯定成绩,找出差距,明确努力方向,形成书面自我总结材料,报党支部审定。
4、评议整改阶段(2月18日---2月21日)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,组织党员进行民主评议。党员要认真汇报个人总结,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。党支部事前要采取一定的方式,听取党内外干部群众对党员的意见,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综合,形成支部意见,并对每个党员进行格次评定,即“优秀党员、合格党员和不合格党员”三种格次,反馈给党员本人。此次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的比例为:在职党员的10%。
5、表彰处理阶段(2月21日---2月25日)。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,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,报卫生厅机关党委审核批准,授予本所“优秀共产党员”称号;对党员作用发挥不够的党员,支部要派专人进行个别谈话,做好思想工作,帮助其认识问题,提出整改措施;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,要按照有关政策,区别情况,慎重处置。做到事实清楚,定性准确,处理恰当,手续完备。
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,各党支部将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情况向所党委作出书面报告。
四、基本要求
1、加强组织领导、明确评议要求。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,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、管理和监督的有效途径之一,也是从严治党、提高党员素质的重要措施。
2、实行分类指导、创新评议方式。党支部要围绕单位的“十二五”规划、文明单位建设、单位文化建设、服务群众进行评议,着力引导党员端正服务态度,优化服务质量,提高服务效率,推动作风转变,引导党员做岗位能手、医德标兵。
3、按时完成评议、确保工作实效。评议工作要求在2012年2月25日之前完成,并将总结材料报送所党委办公室。
4、切实搞好结合、注重工作衔接。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与创先争优承诺、践诺活动结合起来,与加强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,与单位业务结合起来、与单位文化建设结合起来、与公开承诺、评选表彰结合起来。
党办